使用条款

本文件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翰通网络”)与下方签署的个人或实体(以下简称“您”、“客户”)之间的协议,旨在向您提供无线设备、连接性或其他服务(以下简称“产品”)。通过签署本协议并使用所提供的产品,您同意遵守本协议、映翰通网络的可接受使用政策以及映翰通网络的隐私政策,上述政策可不时进行修订(统称为“本协议”)。所有映翰通网络政策的最新版本可在www.inhand.com.cn找到。本协议自交易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所有销售给客户的产品在未支付全部费用(包括所有费用和税款)之前,均属于映翰通网络的所有权,即映翰通网络保留全部所有权和所有权直至全额支付。

如果客户的产品损坏,未支付的销售价格部分将立即到期。只要客户尚未完全支付产品的销售价格,关于产品租赁的规定就会适用。

产品将由映翰通网络交付至约定的交付地点。除非映翰通网络提供的发票另有说明,否则在产品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将转移给客户。随后,客户将对产品相关的所有风险负责。映翰通网络将尽一切商业合理的努力按约定时间交付产品。客户应在约定时间内接收产品。如果客户未接收产品,映翰通网络有权收取与此未接收产品相关的价格和任何费用。

除非客户在产品交付日期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映翰通网络发出书面异议,否则交付的产品将被视为已接受,包括所有可见的缺陷。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客户将享受制造商提供的产品保修。映翰通网络不提供任何制造商保修之外的特定或补充保证。

在不影响映翰通网络的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产品的选择、技术特性分析、与客户环境的兼容性以及产品的配置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客户自行承担。

本协议的执行和产品的提供并不意味着任何知识产权、资产和/或方法的转让。映翰通将继续保持在协议签订前或在协议范围之外开发的所有知识产权、资产和方法的独有所有权,以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客户可能已经了解或被披露的所有知识产权、资产和方法。此外,客户不得对固件进行反编译、拆卸、翻译、逆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尝试推导源代码的全部或部分。

对于M2M互联网产品的授权使用:客户购买或租赁的所有M2M互联网产品应嵌入到客户产品或服务中,仅由客户用于为终端用户提供无线连接,而无需独立于客户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售。

  • 远程监控解决方案,用于在工业应用中提供自动化、控制、数据记录以及其他类似SCADA应用。
  • 无现金售货解决方案,用于为零售环境中的售货机提供连接性,以处理付款并远程更新数字显示内容。
  • ATM和自助服务终端解决方案,用于处理零售和商业用途的交易。
  • 数字标牌解决方案,用于在零售和商业环境中远程更新媒体内容。

此外,请客户声明您的产品或服务不会被有意或无意地纳入紧急服务、国防、医疗保健或其他救生行业。如果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则本协议将自动视为客户的过失而无效。

为了支付月费和交付连接,在本协议下的初始服务期为十二(12)个月(“初始期限”),从您的设备配置完成日期(“激活日期”)开始计算。初始期限结束后,本协议将自动续签,每个月的起始日期为每月的第15天。

保修限制

映翰通网络向您提供的产品,用于接入互联网,将依赖于第三方服务,例如电信运营商。标准保修期可能从购买日期起为期1年至3年不等,覆盖更换、修理或退还有缺陷的产品。但产品的过时、操作困难或与产品不兼容等情况不在标准保修范围内。

映翰通网络及其员工对于您使用产品或互联网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不承担责任,包括任何间接、附带、示范性、多重、特殊、惩罚性或后果性损害。在任何情况下,映翰通网络对于与产品使用相关的任何和所有索赔的累积责任不得超过在索赔发生前三个月内销售的产品总金额或支付的租赁费用总额。

映翰通网络不对其他用户访问您的设备、安全漏洞、窃听、拒绝服务攻击、拦截使用产品发送或接收的流量、您对设备的依赖或使用,或者设备或服务的错误、遗漏、中断、文件删除、错误、缺陷、操作延迟、传输或设备或服务的任何故障等情况所导致的任何索赔、损失、行动、损害、诉讼或诉讼程序承担任何责任。